近日,安徽省安慶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、副市長陸應平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,通報中提及其“拒絕組織挽救,對抗組織審查”“無視組織要求,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”;云南省臨滄市人大監(jiān)察和司法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徐偉聲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,通報中提及其“拒絕組織的教育挽救,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”。各地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查處的黨員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中,“拒絕組織挽救”這一情形時有出現(xiàn),反映出一些犯了錯誤的黨員干部“諱疾忌醫(yī)”,這只會貽誤病情,最終“病入膏肓”。
對黨忠誠,是每名共產黨員入黨時在黨旗下的錚錚誓言,是黨章對黨員最基本的要求,是黨員最首要的政治品格。在組織審查時,能否做到忠誠老實、如實交代,體現(xiàn)了一名黨員干部的黨性原則和政治品格。但是,從執(zhí)紀執(zhí)法實踐來看,在正風肅紀反腐高壓態(tài)勢下,仍有個別違紀違法黨員干部拒絕組織的教育幫助挽救,玩心眼、耍把戲,妄圖用形形色色的手段掩蓋違紀違法問題。有的黨員干部在組織談話函詢時含糊其辭、胡編亂造,對所涉問題矢口否認;有的黨員干部聽到“風聲”后,沒有選擇向組織主動交代問題,而是串供、偽造、銷毀、轉移、隱匿證據,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,甚至還有的“假投案”;還有的黨員干部在接受組織審查后,仍“說小瞞大”“顧左右而言他”,負隅頑抗、企圖混淆視聽……實踐一再證明,拒絕組織的教育幫助挽救是錯上加錯,失去的是自救機會,走上的是一條不歸路。
組織是每一名黨員干部最堅實的靠山。黨員干部要始終做到對黨絕對忠誠,堅持黨性原則第一、黨的事業(yè)第一、人民利益第一,在任何時候都要堅決相信組織、依靠組織、服從組織、感恩組織,毫無例外地把自身置于組織的監(jiān)督和約束之下。黨員干部要清醒地認識到“處分只是手段,教育幫助挽救才是最終目的”,做老實人、說老實話、辦老實事,毫無保留地向組織講清自身問題,積極悔過改正,以實際行動重新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。
正風肅紀反腐既是嚴肅的監(jiān)督執(zhí)紀執(zhí)法工作,也是艱苦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。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要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(tài)勢,有案必查、有腐必懲、有貪必肅,著力鏟除腐敗滋生土壤和條件,堅定不移把反腐敗斗爭向縱深推進;堅持“懲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,準確運用“四種形態(tài)”,不斷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運用政策策略的能力,找出“病根”、疏解“癥結”、對癥下藥,充分發(fā)揮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感召、思想感化的重要作用,努力在一體化推進“三不腐”上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。(孫夢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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